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4月22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生产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生产企业以及流通领域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流通领域。对生产企业检查原料进货检验、过程控制、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销售企业查验供货者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产品合格标识。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家,生产企业8家,流通领域5家,部分销售门店餐饮店存在未向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塑料袋,供货方索要相关资质证明票据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发放宣传册,并督促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根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并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供货者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监督抽查工作,从严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协同处置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