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2022年盟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锡盟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A级等次,受到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通报表扬。这是锡盟连续第二年在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多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锡盟盟委行署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措并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盟食品安全持续保持总体稳中向好,被列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地区。
一是持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和党政包保干部名单台账,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二是切实加强安全源头治理。全力开展农用地涉镉等中间数污染源排查整治、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规范农牧业投入品使用,实现兽药网格销售可追溯管理。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抽取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
三是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2022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089批次,合格率达到96.7%,食品检验量达到3.4批次/千人,农产品检验量达到1批次/千人,对20大类240份样本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387家小作坊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调查。
四是着力提高监管水平。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特殊食品和食盐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和企业自查报告率均达到100%。2022年,共完成7个标准化市场监管所建设工作,全力推广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依法依规将148家食品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五是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盟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标注,统一轨迹食品生产许可数据和日常监督检查数据。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活动57场次,持续优化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不断提高处理投诉举报的质量和效率。
六是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022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万余家次,查办食品和农产品案件462件;公安机关侦破食品案件26起,采取强制措施31人,移送起诉案件5起。
2023年,锡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安排部署,把“四个最严”重要要求贯穿食品安全全链条,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