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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4 04:18:14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2    评论:0
导读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极端重要性,为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餐饮浪费,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极端重要性,为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餐饮浪费,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01
  查处关于上海啡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7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啡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近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啡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查见上述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   本案中,当事人系连锁餐饮企业的门店,由于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多且有品牌效应,更加要主动履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义务。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02
  查处关于上海龙池餐饮有限公司食品浪费违法案   2023年4月4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龙池餐饮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水城南路55号1层04、05单元上海龙池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查见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未在营业场所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弘扬勤俭节约,拒绝奢侈浪费,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深入开展,坚持行政处罚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各食品经营单位落实文明用餐各项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 供稿:食安协调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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