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建军餐馆(招牌:北京建军餐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狮子营村委会南1000米十字路口西)“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老顽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晋宝章刀削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7号院6号楼1层商业115) 在食品制作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环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兴君宇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捞8鲜捞汁小海鲜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朱辛庄村北京市北郊化工实业总公司院内32幢107号)网络超范围经营凉菜。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立案调查。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兰各庄秀芬商贸中心(招牌:山东大煎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兰各庄村177号-1〈临时〉)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莘明小吃店(招牌:煎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魏窑村97号院10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小辛庄胖姐小吃店(招牌:羊蝎子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8号-13〈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鹏艳祥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晋汉子;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农学院北路9号院一区25号楼1层109室)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昌顺锦程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大碗面家常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东流村北293号)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昌阳爱车汽配商店(招牌:单县羊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北街20号)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