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总局领导你好,作为一名基层监管人员,现遇到如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希望总局领导提供指导意见:我辖区一超市遇到团伙职业打假人,他们购买临期食品等过期后再购买一次正常产品,因其手里有消费小票和过期食品,其向超市索取赔偿,第一次索取1000元,超市赔付,现在团伙再次进行索赔,要求赔偿三千,如其进行举报,其有消费证明和过期食品,应如何处理,请总局领导指导。
答:
针对敲诈勒索行为,一是建议相对人报警;二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移送公安机关。此外,我们要向相对人讲清楚,提示或者要求他们在销售票据、销售记录、出库记录等方面更加细化,且认真记录;还要建议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建立临期食品专柜,或予以显著标识。
回复部门: 执法稽查局时间:20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