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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8 03:24:01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70    评论:0
导读

2023年以来,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度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23年以来,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度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赫章县王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案   2022年10月27日,赫章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小区门口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执法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对王某经营的猪肉摊点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猪肉上无检疫检验印章,当事人现场亦无法提供其销售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经查,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2023年1月,赫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威宁自治县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2年12月19日,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随即赶赴该超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柜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子弟切片型马铃薯片” “烤脖” “原味青豌豆” “软麻花” “顶旺鲜米饼”等食品。查阅当事人销售台账,发现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仍对外销售。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2023年1月,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文稿来源丨综合执法支队
 
关键词: 监管,食品安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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