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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配料的合规性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6 03:35:03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30    评论:0
导读

自配料是一种在散户养殖场中非常常见的饲料形式,多数是养殖户自行购置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加工设备,根据养殖户的经验进行配制的饲料产品。自配料存在诸多优势比如成本低、配制方便等,但正因如此,自配料也存在很多劣势甚至合规风险。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将对自配料的合规性作出分析。

   自配料是一种在散户养殖场中非常常见的饲料形式,多数是养殖户自行购置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加工设备,根据养殖户的经验进行配制的饲料产品。自配料存在诸多优势比如成本低、配制方便等,但正因如此,自配料也存在很多劣势甚至合规风险。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将对自配料的合规性作出分析。
  一、法规要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养殖户自配料作出了相应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养殖者若使用自配料,应当遵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自配料使用规范,且不得对外提供自配料或代加工。农业农村部第307号公告对养殖者自配料共作出9条规定,列举了养殖者在配制和使用自配料过程中原料和添加剂要求、配制与存储过程和违法责任等作出明确要求。这两条法规需要引起自配料养殖户的注意。   二、合规风险点分析   常见的自配料合规风险主要包括养殖户代工销售、饲料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和违规使用兽药等。   农业农村部第307号公告规定,养殖者不得对外提供自配料,不得以代加工、租赁设施设备等对外提供配制服务,也就是说,养殖者只能是自己加工饲料饲喂自有养殖动物,非养殖者加工饲料或饲喂非自有养殖动物均属于违法行为,更不允许销售自配料或以代加工等形式对外提供配制饲料服务。   农业农村部第307号公告规定,养殖者应当遵守农业部第2625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禁止超量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更不得在自配料中添加《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之外的物质,包括禁用药和其他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由于养殖户自配料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生产许可,而且养殖者和养殖场都处于较偏远地区,其监管难度较大,违法添加行为很难被发现,终产品很容易对人体造成损伤,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养殖者在自配料加工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公告,保障食品安全。此外,养殖者配制自配料所用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浓缩饲料等应为有资质的饲料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并严格按其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   根据农业农村部第194号公告,饲料中禁止使用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在第246号公告中规定了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名称及说明书,在第307号公告中也规定,自配料中不得添加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以外的兽药。如果需要向自配料中添加药物做全群保健或治疗,需要严格按照兽药的说明书及休药期使用,并单独存放和标识,而且要接受监督,保证合规用药,保障食品安全。   三、总结   自配料是一种常见但特殊的饲料,饲料需求量很大,但由于养殖户自身专业能力和加工设备的局限性,致使其容易出现合规风险甚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引导,规范自配料的合规性,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可以提供标准法规咨询服务,欢迎咨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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