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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经营者违反《反食品浪费法》 新塘所开出当场处罚决定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3 03:05:30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29    评论:0
导读

3月28日,新塘街道市场监管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提示,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餐饮店开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月28日,新塘街道市场监管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提示,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餐饮店开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次行动以来,新塘街道市场监管所共检查辖区餐饮店50家次,对2家餐饮店予以警告。下一步,新塘街道市场监管所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经营者进行“回头看”,推动“光盘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将反对食品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提供公勺公筷,做好打包服务,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醒,餐饮外卖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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