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氛围,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予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01
中山市某餐饮店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7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某餐饮店未对服务人员进行珍惜粮食、反对浪费内容的职业培训,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02
中山市南朗镇某山庄饮食店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2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南朗镇某山庄饮食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剩菜剩饭较多,造成食品浪费,且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03
中山市横栏镇某小学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17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栏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横栏镇某小学学生就餐结束后剩余菜品较多,且当事人未主动提示提醒,造成食品浪费。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