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三月二十四日公布,一个炒米粉样本被检出含过量蜡样芽孢杆菌,跟进调查时发现有关食肆已暂停营业。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跟进一宗相关事件时,从葵涌一食肆抽取上述炒米粉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样本每克含一百五十万个蜡样芽孢杆菌。根据《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即食食品每克含超过十万个蜡样芽孢杆菌即属不满意。」
发言人续说:「蜡样芽孢杆菌普遍存在于环境中。如制作或贮存食品的过程欠缺卫生,可引致该菌繁殖。进食含过量蜡样芽孢杆菌或其耐热毒素的食物,可能引致肠胃不适,例如呕吐及腹泻。」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及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