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结束了,“香精大米”又一次成为焦点,各地监管部门(估计还有警察)正在火急火燎的查处企业、抓捕犯罪嫌疑人。
在这个新闻背后,还有哪些未解之谜?在记者的叙事中,又有哪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今天我就简要说几点吧。
1、“香精”的危害多大?
新闻中说到,记者发现用的香精味道刺鼻,老板说“老鼠都熏跑了”“但是调好了放到米里面就香了”。
实际上这是非常典型的“自限性”,就是用不多,用多了味道根本不行。所以香精香料违法添加的违法性质是明确的,对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是确定的,但健康危害嘛,就几乎没有了。这和之前“麦趣尔牛奶违法添加香精”是类似的。
平时经常有人质疑的“一滴香”等咸味香精(合法合规的)也是有自限性的,就算加到无法接受的浓度,也没啥健康风险。
2、还有哪些食品可能违法添加香精?
在食品添加剂的国标里有一个目录,列举了不能添加香精香料的食品,大米只是其中之一。(见下图,不全,还有半页)
这其中,所有可能以“香”为卖点的,都有可能成为违法添加的目标。比如大家曾经在媒体报道中看到过的,灭菌乳(麦趣尔)、食用油(芝麻油、花生油、橄榄油),咖啡(香精豆),茶叶(糯香的茶)、牛羊肉(鸭肉、猪肉冒充)等。
而下图就来自于网上一些卖食用香精的商家页面,其中奶、大米、牛羊肉甚至用记号笔标注了“造假不卖”。而截图显示的标准号是2011版,也就是说,这些东西里面加香精绝不是今天才有,起码也有十几年了。
如果监管部门想借此机会“举一反三”,照着这个名单去排查一下就行。
3、监管部门怎么没发现?
目前我国的食品监管主要力量还是放在抽检,而实际上想管好,还是需要更多的靠过程监管,也就是深入实地。比如婴配,几乎就不可能出现违法添加的情况,除了要注册审批,还要经常面对飞行检查。
可惜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对所有食品都这样管,因为太贵了,管不起。而且过程监管特别考验监管人员的专业性,专业的人就是火眼金睛,不专业的就是睁眼瞎。然而很遗憾,目前食品监管人员的整体专业水平,根本满足不了“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
另外,抽检本身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它是“指向性”的检查。就好比一群人里有个坏人,让你去抓,你总得问下这个人的特征吧。造假五花八门,你很难预知他们加了什么,也就不知道检测什么项目。尤其是香精这种称份复杂但含量极低的物质,无目标的检测就更难了。
违法者明知自己违法,还会刻意躲避监管和检查,因此你看到很多违法行为是被媒体暗访或卧底发现,而监管部门常常显得后知后觉。国内如此,国外也一样,他们的监管部门也常常挨骂,但也没啥好办法。(还记得鸡蛋氟虫睛吗)
4、怎么办?
在我看来,属地监管是有责任的,毕竟眼皮底下的事都看不住,舆论上交代不过去。但他们的责任也有限,你不能因为出现一个犯罪分子就把属地的公安局的人全问责了对吧?那解决办法是什么呢?
我觉得第一要建立更完善的吹哨人制度,堡垒从内部容易攻破;第二是要有更严厉的惩罚措施,让违法者产生对法律的敬畏甚至恐惧;第三是要认识到食品监管的专业性,稳定监管队伍,培养过程监管能力,这是长久之计;第四是做消费者教育,违法加香精一定程度上是消费者错误的消费观念催生的,类似银耳漂白、苏丹红鸡蛋等等,都有这个因素。
大概就这些。会议间隙简单写写,其他的,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