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3月3日上午,临汾市举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食安办主任培训会,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东红出席并讲话,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汤明主持。
培训会上,对《意见》从出台背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完成重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文进行了详细解读。
培训时强调,国务院食安委出台《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政同责”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意见》通知要求,在前期建立完善的“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尽快成立督查组,对C、D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情况,尤其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导致重大或者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培训时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是我市当前的重点工作,要督促企业对标《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抓紧抓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科学组织教育培训考核,扎实推动全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