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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修订《禽肉及其制品安全》技术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04 00:46:04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35    评论:0
导读

欧亚经济联盟修订《禽肉及其制品安全》技术法规。

欧亚经济联盟官网3月1日法规发布信息:该联盟常设管理机构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发布N.23决议,对《禽肉及其制品安全》技术法规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 制订3岁以下婴幼儿禽肉香肠制品中硝酸盐的含量要求:≤30mg/kg; 2) 修订硝酰佐胺(亚硝基二甲胺和亚硝基二乙胺之和)在禽肉罐头、半成品、巴氏灭菌香肠等产品中的限量值要求:由≤0.002mg/kg修订为不得检出(<0.001mg/kg)。 该法规修正案将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 本文由编译,供网友参考,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网站客服.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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