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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出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22 00:02:37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697    评论:0
导读

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 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 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4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4批次,其中,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乌鲁木齐县阿勒玛便民蔬菜商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调味时光便利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营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七一路(宝农市场2-103号)的伊州区七一路老张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菠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 mg/kg。菠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不了解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违规滥用农药。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5 mg/kg。豇豆中灭蝇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还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为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翰林华苑店销售的生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酸价(以脂肪计)应不超过3 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明园西路49号的沙依巴克区明园西路大家好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六工镇西五工村一组的新疆曹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曹记黑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 CFU/g。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或包装受到污染;二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三是储运不当。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1期)2023年 第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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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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