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20 00:02:45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06    评论:0
导读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
  消费者注意事项     (一)外出就餐:请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场所清洁的餐饮店,并在消费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做好留存。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新奇”“野味”或“江鲜”等禁止性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合理点餐,科学饮食。     (二)居家聚餐:建议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熟食要烧熟煮透。加工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剩菜剩饭在感官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三)网络订餐:应选择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商家,尽量相对熟悉的外卖店订餐。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异常开启情况,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如果您发现餐饮消费安全问题:请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电话“12345”“12315” 反映。     二、
  餐饮服务经营者注意事项     (一)自觉强化法制观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规章。严禁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严禁超范围经营。餐饮店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以任何方法形式采购、经营以川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泡酒),自觉抵制长江“野味”。     (二)履行进货查验职责。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不采购制售过期、变质、污秽不洁、“地沟油”、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三)严控生产过程安全。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食品加膜加盖存放;冷荤、凉菜等在“专间”制作。食品加工及库存区域不存放蟑螂药、老鼠药、杀虫剂等化学消杀用品,清洁消毒试剂必须与食品(含食品容器)分开放置。禁止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     如有使用甲醇、丙醇、生物柴油、生物醇油等作燃料的情况,应在燃料容器及放置区域增加醒目警示标识,防止被当做白酒误饮。     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做好食品成品留样工作,留样量不低于125g,冷藏留样时间48小时。     (四)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健康晨检,后厨员工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不佩戴任何饰品及手表、不涂指甲油及护甲油、不留长指甲。     (五)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在就餐区域如实公示营业执照、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明(入网外卖平台的食品经营单位要在外卖平台上进行证件公示),主动提供公筷公勺,严禁虚假夸大宣传,公平交易,提高服务质量。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我们一直在您身边。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1957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