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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柬农业合作要事回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2 00:01:40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182    评论:0
导读

2022年中柬农业合作要事回顾。

   一、中柬两国农业部长会面并签署重要合作文件。11月9日,中国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和柬埔寨农林渔业部部长邓迪那会面并签署重要合作文件。这是邓迪那部长上任后,双方的首次会面。     二、中国海关总署署长和柬农林渔业部长会面。11月9日,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建华和柬埔寨农林渔业部部长邓迪那会面并签署两份议定书。这是邓迪那部长上任后,双方的首次会面。     三、中柬农业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成功召开。4月27日,中柬农业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国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与柬埔寨农林渔业部国务秘书何万鸿共同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第一次会议以来双方农业合作所取得的成就,并为下一阶段的合作指明方向。双方在线签署了《关于推进中柬香蕉产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四、双方在兽医药领域的合作成效显着。为助力柬畜牧业的发展,11月9日中柬两国农业部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和饲料添加剂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同时还签署了中方捐赠柬方100万剂动物疫苗协议书,12月26日,动物疫苗运抵金边,中国驻柬使馆和柬农林渔业部于27日举行了动物疫苗交接仪式。     五、援柬埔寨农业发展规划项目开始实施。8月16日,援柬埔寨农业发展规划项目首批专家组抵柬开始工作,并于10月25日完成基础调研。这是疫情发生以来,首个访柬的农业专家团组。     六、推动柬埔寨龙眼成功实现输华。1月4-6日,中国海关总署通过远程视频对柬埔寨龙眼进行风险分析考察;3月16日双方签署了鲜食龙眼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5月19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柬埔寨鲜食龙眼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7月12-15日对输华龙眼果园和包装厂进行风险评估;9月7日海关总署公布了获准输华的柬龙眼果园和包装厂名单;10月27日柬农林渔业部和我驻柬使馆联合举行柬龙眼输华启动仪式;11月15日首批338吨柬龙眼登陆中国市场,截至12月21日,已有2600吨柬龙眼进入中国市场。     七、推动柬巴沙鱼完成输华所有程序,即可出口中国。1月20-28日,中国海关总署采用视频方式对柬埔寨养殖水产品进行远程风险分析考察;3月16日,双方签署了柬埔寨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5月30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柬埔寨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柬相关水产品出口企业也已于4月19日通过海关总署审核,并在其“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系统成功注册。巴沙鱼作为柬埔寨养殖水产品之一,已完成输华的最后一道程序,即可出口中国。     八、柬玉米完成所有输华程序,即可出口中国。2月15日,中国海关总署采用视频方式对柬埔寨玉米输华企业进行视频考察评估,8月27日,中国海关总署公布了柬埔寨输华玉米注册企业名单,标志着柬埔寨玉米已完成输华所有程序,即可出口中国。     九、柬埔寨胡椒、燕窝、椰子、野生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等输华工作稳步推进。     胡椒:4月5日,柬方完成胡椒输华准入调查问卷并提交我海关总署;10月19日,双方就议定书文本达成一致;11月9日,我海关总署署长和柬农林渔业部长共同签署了柬埔寨胡椒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野生水产品:10月2日,双方草拟了野生水产品议定书,并于10月26日就议定书文本达成一致;11月9日,海关总署署长和柬农林渔业部长签署了柬埔寨野生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椰子:9月23日,柬方向我海关申请启动椰子输华工作,9月25日,我海关总署回复柬方表示同意即可启动相关工作。     燕窝:4月1日,中柬双方启动柬燕窝输华工作。6月14日海关总署将燕窝输华相关要求发柬方,目前柬方正在准备调查问卷。     食用水生动物:10月28日,双方已经就柬埔寨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文本达成一致,择机签署。     十、柬农业部领导积极参加我方组织的国际会议。9月16日,柬埔寨农林渔业部国务秘书Hean Vanhan通过视频参加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论坛;柬埔寨农林渔业部总秘书长Srey Vuthy参加中国东盟粮食安全交流会;柬埔寨农林渔业部国际合作司司长Somany参加了上海经合组织的农业发展圆桌会议。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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