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纾解乳品加工企业当前收购生鲜乳喷粉导致的资金困难,稳定全省生鲜乳收购秩序,河北省2022年、2023年分别下达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2500万元和1500万元,共计4000万元用于乳品加工企业生鲜乳喷粉补贴。经研究决定,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提前拨付2023年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的通知》对正常收购生鲜乳并有喷粉的乳品加工企业提前拨付2023年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同期结算2022年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
一、补贴原则及对象
二、喷粉补贴预分配资金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2]172 号)要求,2023年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已下达到相关县(市、区)。
三、申请、拨付原则及程序
(一)2022年和2023生鲜乳喷粉补贴资金要综合统筹使用,按照《关于2022年度河北省生鲜乳喷粉补贴项目资金分配的通知》要求,2022年项目结余或不足资金,在2023年预拨资金中找齐,2023年不足资金将在2024年补齐。
(二)当地有2家以上乳品加工企业的,2023年提前拨付资金比例按照2022年生鲜乳喷粉补贴申报资金占比核算。
(三)乳品加工企业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 2023年预拨资金申请,承诺按照生鲜乳收购合同,参考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收购省内生鲜乳,不出现限收拒收现象。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提前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