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12月29日,南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工作人员上门上户对全县销售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签订、张贴《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保证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全县各销售食用农产品经营户负责人通过现场签订《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内容主要包括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等。截至目前,共有370余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公开签订《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