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建议咨询属地监管部门,按其答复进行。若SC申证系统内有详细的产品明细、执行标准等信息,建议对相关新品进行报备。 四、现场审查问题项的改善,相关改善报告有无格式要求?
答: 暂无明确格式要求,建议依据属地监管部门要求来执行;常见的格式内容包括:问题项说明、改善措施、改善相关验证照片等。 五、厂区绿化应当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具体数据是?
答: 暂无明确要求,建议咨询属地监管部门;GB 50687-2011《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中6.3.1条要求“洁净间外墙之外应3m宽硬化并加30cm宽和深的卵石水泥”。 六、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条件之一为应当具有与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和车间,那么对于食品工厂,有无最小面积或者最小空间要求?
答: 暂无最小面积、空间要求。 工厂面积、空间应能满足正常生产运维需要;GB 50687-2011《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条文说明5.1.4条款表13中有相关描述(如表1),可以参考。 表1 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
答: 无需,不破坏销售单元包装情况下进行组装,属于经营行为,非生产行为,可以办理经营许可,无需生产许可。 九、库房内物料应与地面、墙壁保持适当距离,具体要求是?
答: 暂无明确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5.7.5条要求“离地10cm、离墙10cm”; T/CCAA 0014-201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求》中5.1.4.2条要求“离地10cm,离墙30cm”。可以参考。 十、厂房内光照度有无具体要求?
答: 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已废止)中4.5.9.1条规定“采光系数不低于标准Ⅳ级、检验台面照度不低于540lx、加工场所不低于220lx,其余不低于110lx”,标准虽已废止,但仍可借鉴; 产品相关良好生产规范(如GB 126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中5.3.6.1等)有明确要求的则按标准要求执行;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也可以参考。 十一、检验人员必须要持证吗?证书的要求是怎样的?企业自己培训授权是否可以?
答: 不是必须持证。 “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已于2015年被剔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现在已无国字号“食品检验工证”; 目前多以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发放机构证书为主; 第三方发证或企业自己培训授权,均可以证明人员经过培训、考核,能履行检验岗位的职责; 具体建议咨询属地监管部门,以其具体答复为准。 十二、全自动全封闭式生产,人员是否还需健康检查、取证?
答: 建议仍然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GB 14881中未明确取消健康检查的条款; 生产中可能存在间接接触产品的情况(人员接触工具、工具再接触产品); 特殊情况如检修、异常处理,也可能直接接触产品。 十三、出厂检验,可否全部委托外检?
答: 可以。 只要保证产品在出厂前进行了与自检同样要求的检测、监控; 注意应跟有资质检测机构、签订合法有效协议、按协议保持送检频次等。 十四、试制品是否可以更换正常标签进行销售?
答: 不可以。 更换标签打新的生产日期,涉嫌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款)。建议企业内部处理。 以上就是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证可能出现的问题、疑问的汇总、分析,若有不足之处,欢迎各位指正。若您需要SC申证相关咨询指导,也可以找我们,我们是质量安全管理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