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包头市场监管局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以企业主体责任年工作为抓手,落实“九项措施”,监督、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细化责任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全市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是签订食品安全承诺,践行食品安全社会责任。全市26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均与属地监管部门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明确承诺责任人,“晒”出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亮”出企业抓好食品安全决心。自律自省落实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通过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二是推行体系管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保持企业先进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有效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提升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全面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家企业已建立实施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体系认证,促进食品行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严格制度落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指导企业完善食品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食品原辅料查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等内容,对照制度文件逐条严格落实,将制度文件作为生产加工行为规范的评判依据,落实制度上墙、执行考核、纠错整改,全过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四是引入信用约束机制,提升违法违规信用风险成本。对全市所有在产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监管档案,并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动态评定,健全信用监管管理制度,实现食品生产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注率100%,“双随机”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公示率100%。
五是加强培训学习,引导企业管理人员自觉履责。以法律法规、警示教育、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鼓励企业积极参加食安员APP考核。截至目前,全市食安员抽考企业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依次组织白酒、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产品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管理者法律、标准意识,有效提升食品生产从业人员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水平。
六是明确“三单”责任,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动态排查。要求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风险排查和风险处置责任人,要求企业法人担任或者书面授权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对原辅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实行“全过程”责任制,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促使企业不断加强食品安全自管自控。
七是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实施自查项目清单化、自查工作规范化、自查结果公示化,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闭环,对自查问题整理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落实。依托“内蒙古风险管控平台”按设定目标定期开展风险自查。全市企业自查率和自查问题报告率100%。
八是加强疫情防控,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列为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监督企业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一单三证一码”查验,实行动态“蒙冷链”上报制度,加强企业入场人员管理和从业人员健康防护,积极储备疫情防控物资,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安全。
九是参与社会保险,积极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今年推动全市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与应急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进一步压实了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