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典型案例(第八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4 00:02:53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686    评论:0
导读

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涉及食品的案例有4个。

  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涉及食品的案例有:     一、浙江省建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韦朵蛋糕店等4家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系列案件     2022年11月17日,浙江省建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韦朵蛋糕店、琦河食品(杭州)有限公司2家门店、建德市文澜大酒店等4家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20.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建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部署,开展网上网下一体化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通过前期的线索排摸,线上对琦河食品(杭州)有限公司、莱噢达人蛋糕店、建德文澜大酒店在微信小程序销售或宣传金(银)箔类物质蛋糕甜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区块链固证。8月11日,建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集群行动,现场查获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韦朵蛋糕店(莱噢达人)1家门店、琦河食品(杭州)有限公司(季朵)2家门店、建德文澜大酒店在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类物质的实物证据,并提取了相关订单销售数据,涉案货值共计3.1万元。当事人在制作蛋糕时添加使用“金箔”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其微信小程序上宣传展示使用“金箔”制作的“玫瑰花”蛋糕图片,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建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4家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金箔蛋糕是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助长的是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不正之风,带来非理性的消费观以及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也不是食品原料,添加金银箔粉属于违法行为。     二、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七星关区鸿晟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案     2022年7月11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七星关区鸿晟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及包装材料,罚没16.8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7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办事处举报对七星关区鸿晟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现场存放有修改过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印码器、剥谷机以及未使用的食品包装袋2006个。经查,当事人回收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预包装食品,然后更换包装并更改生产日期后销售,违法货值金额1.22万元,违法所得0.99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营者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三、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沈某某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案     2022年 10 月 14 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沈某某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自行分装婴幼儿配方乳粉387袋、奶粉储存袋610个、用于自行分装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已拆封原装婴幼儿配方乳粉13罐、罚没50.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9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移送函》,联合公安部门对沈某某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原装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已分装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包约20克)及部分用于分装的包装袋、一次性手套、一台标签机、原装婴幼儿配方乳粉拆封空罐等。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1日起通过“海拍客”跨境电商网络购物平台大量购进国外生产的雀巢、爱他美、美赞臣等品牌的罐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开封分装到奶粉储存袋中,并分别加贴标签标识后,通过平台网店“小樱品牌奶粉试用集合店”和“小樱澳洲代购生活馆”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自行分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2557包,案值金额3.66万元。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严厉查处当事人无证分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违法行为,全力守住婴幼儿“口粮”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水平。     九、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老爸优选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2022年10月24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老爸优选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26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老爸优选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销售普通食品时宣称普通食品具有保健、治疗等功效。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该公司实体店及线上直播账号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其股东名义注册某平台账号“李博谈长高”,并开设店铺,店铺认证主体为当事人。另注册有“蝌蚪博士”小程序。当事人通过平台短视频分享长高经验、小程序直播答疑等方式,以干预脾胃健康、抗过敏治疗等可帮助长高为由,引流至其某平台店铺及小程序商城售卖“综合果蔬发酵粉”“益生菌粉”两款“长高产品”。另,当事人在某平台店铺及小程序多个产品页面,以“博士团队”“高级营养师”等宣传语对团队人员学历、资质等作虚假的广告宣传,并捏造数据宣传产品效果,误导消费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利用家长迫切想要孩子长高的心理,将普通食品包装成“长高产品”,谋取不当利益,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隐患。当事人非但没有利用其“百万博主”的流量优势发挥榜样作用,反而将其作为“博人眼球”“博取信用”的工具,严重损害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利用直播等形式发布“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网络营销宣传领域清朗空间。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1829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