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南平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格备案许可制度
对新申请仅从事预包装酒类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实行备案制;对申请从事散装白酒类产品销售的实施许可制。
二是严抓进货查验记录
全市酒类产品经营者,特别是KTV、夜总会、酒吧等酒类经营者必须建立建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保留相关凭证。依法从正规渠道购进酒类产品,严把酒类产品来源。
三是严禁校园周边售酒
全市范围内校园周边不得设置酒类产品销售网点,要求酒类产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严查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
四是严管生产经营过程
加强对全市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摸底建档、风险分级和频次化监管,重点查处“五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散装酒品标签标识问题,规范散装酒品贮存场所和进货来源。
五是严打假冒伪劣酒品
针对洋酒、白酒、啤酒等重点品种,集中整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来源不明等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行刑衔接,通过严查一批违法主体,取缔一批窝点作坊,吊销一批单位资质,曝光一批问题企业,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注
“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销售假酒;
2.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未按要求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从事酒类产品销售;
3.销售“三无”、来源不明或无合法来源、假冒侵权酒类产品;
4.销售质量不合格、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酒类产品;
5.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违规行为
供稿:食品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