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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发现的问题有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17 00:02:50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738    评论:0
导读

12月1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组织的食品抽检信息,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使用、污染物超标等。

   12月1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组织的食品抽检信息,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使用、污染物超标等。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金梅海鲜批发行销售的、来自辽宁省东港市黄海水产品批发市场浍明水产商行的梭子蟹;牡丹江市桂平水产门市部销售的、来自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南关农贸市场闫秀兰水产品摊床的虾爬子(虾蛄),均检出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及其化合物均有一定的毒性,在人体内代谢缓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值为0.5 mg/kg。造成镉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水域中镉含量较高,导致鱼虾等对环境中镉的富集过多导致。     3批次酒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酒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分别为:哈尔滨市呼兰区永龙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龙江龙有限公司生产的龍江龍白酒42%vol;绥化市青冈县联航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绥化市明水县黑土老窖酿酒厂生产的高粱酒50%vol;双鸭山市宝清县宇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寒疆清雅酒42%vol,均检出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于家快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绥芬河市青云经贸有限公司平步青云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古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炭盐焗鸡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075 g/kg。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加入食品中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1批次食品检出污染物超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食品检出污染物超标问题,为:讷河市笙得利食品专卖店销售的、标称讷河市笙得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大豆油,其中苯并[a]芘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并[a]芘属于多环芳烃类环境污染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10 μg/kg。造成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用油原料在生长、收储、晾晒过程中已受到污染,生产企业把关不严,使用了受污染的原料导致;也可能是生产环节的关键工艺控制不当,导致油料发生热解或热聚反应形成苯并[a]芘;还可能是油脂加工时受到设备中润滑机油和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污染所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2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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