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由南昌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南昌市新华医院)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上饶市广信区口口香包子店销售的白馒头,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县象湖邓烨餐饮店销售的加蛋加肉炒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馒头中糖精钠不得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具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在年糕中不得使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由南丰县旺佳福购物广场销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红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圆茄子,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金溪县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镉(以Cd计)在小米椒、茄子中的限量值为0.05mg/kg。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由大余县牡丹亭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牛奶富硒饼,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县信江传承糕点店销售的麻花(糕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损害,但过多食用,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一般情况下,如果食品氧化变质,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2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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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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