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西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市场监管局始终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强中小学校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目前,全市使用集体配餐单位供餐的中小学校共有617家,用餐中小学生约24万人次,学校集体供餐单位18家,每日为中小学生供应完整午餐或早餐。截止目前,未发生过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深入调研 找准问题
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首先,中小学校集体配餐的消费群体相对集中、用餐人数较多、就餐场所临时;其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次性加工制作量大、用餐人数多、食品分装运输要求高,食品安全风险大,部分配餐企业食品分装运输要求未严格落实;再者,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之间不能及时互通招标采购、学生用餐、食品安全监管等信息。因此,学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一旦发生问题,极易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制定办法 精准施策
针对学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的特点和主要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多次研商,于2022年8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四个“落实”(即:落实学校集中供餐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教育部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学校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目前,全市18家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均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实施“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签订承诺 夯实责任
召开全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约谈会议,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学习《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市18家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夯实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督导 消除隐患
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摸底调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配餐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手续、索证索票、台帐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指导学校和供餐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全年共完成4轮全覆盖监督检查。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科技赋能 提升质效
及时下发通知,召开专题推进会,要求各区县加快推进学校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并将视频信息接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目前,我市18家学校集中供餐单位全部完成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6家的视频信息已接入省局监管平台,覆盖率达88%;15家建立了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覆盖率达83% ,提前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特别是学校集中供餐单位的检查整治工作情况;二是对检查整治中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及学校集中供餐单位进行“回头望”;三是指导学校集中供餐单位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四是定期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强宣传,有效提高学生及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集中供餐食品安全。
供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