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领域,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行业、领域,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为人民群众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公布第六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的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1、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7月25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啤酒3334包,处罚款22.5万元的行政处罚。
6月14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其成品仓库发现侵犯“雪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雪啤啤酒3338包,随即将侵权产品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对涉案产品组织抽样检验,结果合格。经查,今年起,当事人还生产侵犯“雪花®”注册商标专用权雪啤啤酒2698包和1200箱,已全部销售,销售货值金额54541.6元。当事人在自己生产的雪啤啤酒上将与华润雪花啤酒(滨州)有限公司“雪花®”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且2019年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过行政处罚,属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依照《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乐陵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2年11月9日,乐陵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13日,乐陵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醋汁”(生产日期:2022年05月10日,规格:270克/瓶)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09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确认抽检不合格产品为当事人生产销售,现场在其成品库和留样室均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05月10日共生产被抽检批次“油醋汁”5箱(20瓶/箱,270克/瓶)加2瓶,2瓶用于自检,2022年05月12日发货至呼和浩特市某便民超市5箱。上述批次产品货值214.2元,销售所得210元。当事人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