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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这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看看你买过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9 00:04:11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1016    评论:0
导读

12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9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检出5批次不合格食品。

   12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9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检出5批次不合格食品。     抽检信息显示,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上海市普陀区林英食品经营部在美团外卖美速达(上海金鼎农贸市场C区5号店)销售的【新鲜】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上海市徐汇区德松水产品经营部在大闸蟹(双峰菜市场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超标;房凤在饿了么菜加壹(航盛市场店)销售的老姜,噻虫胺超标;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道红肉店在饿了么安心菜场(川南菜市场店)销售的豇豆,乙酰甲胺磷超标。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黄鳝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1批次蔬菜质量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杨高南路店销售的太仓一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青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9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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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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