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11月24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 15 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强怡餐厅
(招牌名称:李老三牛肉拉面)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北京椒焗餐饮店
(招牌名称:椒焗麻辣烫)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赤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味美春川菜馆
(招牌名称:淘气猫)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海洋易家科贸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天天易家)
存在当事人后厨有苍蝇未能及时杀灭,所使用味精调料未留存供货方资质等证明文件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广信敬源(北京)超市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汉拿山金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远大路分店
(招牌名称:匠人牛品)
存在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西埠头福祥酒家
(招牌名称:潮闽海鲜)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弘盛福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宽板凳老灶火锅)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朦胧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麦堡王汉堡炸鸡)
存在网上经营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北京越和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PHO爺越南料理)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阿翁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阿翁石锅鱼)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澳九记餐饮有限公司八福盈门餐饮分公司
(招牌名称:澳门味道)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南锣肥猫餐饮有限公司黄庄分公司
(招牌名称:南锣肥猫)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北京村上优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村上一屋)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北京中天火炉火餐饮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
(招牌名称:火炉火)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来 源: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