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苏州市吴中区鑫佰润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子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板鱿鱼(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吴中区鑫佰润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子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板鱿鱼(烧烤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胥浦同乐南北货商店销售的标称建湖县欢乐食品厂生产的糖醋萝卜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使用。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南京市江宁区乌米阁水果店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富利来农贸市场黄煜杰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镇江市句容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徽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风味大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淮道面馆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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