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2 00:04:32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315    评论:0
导读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1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1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千味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永旺重庆鸡公煲)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镱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镱林川人川味)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四季香鲜蔬果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麻辣香锅)     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炭陆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兄弟烧肉)     存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健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牛肉板面)     存在工作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未穿戴工作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食客享念(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全福记饺子)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悦食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豪门饺子)     存在工作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未穿戴工作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市漷县爱利福饭庄(招牌名称:鑫堡王)     存在经营环境场所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9.北京市漷县瑞福连食品店(招牌名称:山西大碗面)     存在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食品直接入口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0.北京樱都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招牌名称:樱都汀)     存在食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1.北京静艳餐饮服务中心(赵静艳)(招牌名称:米香坊过桥米线)     存在食品加工区域环境脏乱、洗菜池、消毒池混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2.北京点燃时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MissBlue生日蛋糕定制)     存在后厨卫生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3.北京名记小馆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名记小馆)     存在员工未保持个人卫生、未穿戴整洁工作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4.北京晋味小馆餐饮有限公司第一分店(招牌名称:杭州小笼包)     存在环境卫生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5.北京九黍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九田家)     存在环境卫生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6.北京粵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徽菜馆)     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1704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