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采取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风险管控机制、考核机制、信息公示规范等举措,切实夯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全面推动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目前,全市9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20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29名食品安全总监已全部落实“一证、一表、两书”档案管理要求。
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机制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要求日管控由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防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原始记录》;周排查由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排查风险、分析研判、解决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月调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工作汇报,对下个月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调度,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记要》。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抽查考核小程序(APP平台),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目前,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92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已全部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到岗上任。
规范特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指导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统一格式,制作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将企业证照及认证信息、风险等级、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食品安全组织架构、食品安全质量承诺、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及履职承诺书在企业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之以恒地抓好特殊食品企业“两个责任”落实,警惕产业、市场和社会等方面对特殊食品安全带来的“隐性”风险,守牢特殊食品安全底线,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特殊食品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