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4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1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巴南区彩惠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建峰生活区五区王勇销售的象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半山一村华玉家园8号楼农贸市场1#、2#、3#、4#、5#摊位赵仁兰销售的韭菜,甲胺磷、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半山一村华玉家园8号楼农贸市场1#、2#、3#、4#、5#摊位赵仁兰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家喜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渝坊小厨餐厅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超冠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长寿区桃花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永川东城上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好优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棠香北街21号附37号管明雄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永川区玉屏市场张俊树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噻虫嗪属于低毒农药,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事故。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泥鳅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潼南区李满燕白酒经营部销售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绿满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重庆市金宗白酒厂生产的小曲固态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类中酒精度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七澳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自制),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街道陶家坪小区12-17号蒲云泉销售的、标称重庆市贝壳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街道陶家坪小区12-17号蒲云泉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万州区将军源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云阳县江口镇覃氏包子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冯胜华灌汤包子店加工自制的豆沙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店为改善产品口感而超范围使用。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酉阳县悦客隆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酉阳县悦客隆超市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农贸街27号陈伟销售的干山药,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 mg/kg。蔬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铅可以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中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蔬菜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镉元素。
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分别为北碚区老唐家餐厅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健健面庄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碚区龙氏餐饮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0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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