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特殊食品企业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市场监管局《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等要求,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到保健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上门宣讲,开展监管服务,进一步推动特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北京同仁堂辽宁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分店、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二经街店、辽宁雪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向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宣讲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对企业经营状况、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情况、诚信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线学习和答题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企业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设置、保健食品摆放、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等情况;进一步督导企业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特殊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细落实。
来源:特殊食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