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乎民生,部署落实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制度化、规范化的具体行动。昌吉州食安办闻令而动,按照“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规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及时组织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机制落地见效。
多层面推动,确保“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昌吉州食安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第一时间向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向全州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传达全国食安办主任会议精神,要求全州各级食安办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同时部署要求各县市(园区)食安办对标对表,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政治责任,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多场景摸排,吃透“两个责任”任务目标
昌吉州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相关科室,结合昌吉州企业实际,起草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主体范围,明确任务要求。制定摸排台账,卡定时间节点,全面铺开分层分级摸排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摸排统计工作,并按主体规模大小、业态类型按标准对21270个主体划分层级,其中A级主体11家,B级主体145家,C级主体754家,D级主体20360家。摸清各级确定包保干部范围的意向,研究讨论C、D级包保干部如何确定、包保主体如何区分包保等难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对州、县市(园区)、乡、村四级领导班子及相关工作人员数量进行汇总,截止目前全州共有2295名包保干部。
多维度发力,共建“两个责任”管理体系
昌吉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州、县市(园区)、乡、村四级领导班子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运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等多种手段,督促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