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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碱类中药材中毒的风险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23 00:04:49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174    评论:0
导读

为预防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俗话说:“秋天补的好,冬天病不找”“今年冬令进补,明年三春打虎”。秋冬季节部分地区有食用草乌、附片等炖药膳或饮用草乌泡酒的习惯来“强身健体”。殊不知,这种“进补行为”非常危险,严重时甚至会夺人性命。为什么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呢?     草乌、附子、附片、川乌、雪上一支蒿、落地金钱等均为乌头类毒性中药材,含有乌头类生物碱,对心脏毒性大,不慎误服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普通的炖煮、浸泡等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因此煮食草乌、附片等导致中毒,或误饮其泡酒而引发中毒的报道屡见不鲜。国务院已将生草乌、生附子等28味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有中毒乃至危害生命安全的风险。     为预防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01 预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1.不采食不熟悉的植物,谨防误食。     2.严禁个人擅自食用乌头碱类毒性中药材,确需使用的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严禁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酒浸或用酒冲服此类药物可增强其毒性,不饮自泡药酒,不喝无标识或标识不明的泡酒。     4.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     5.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的食品。     6.若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售卖含乌头碱类毒性中药材的食品,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     02 发生乌头碱类中毒之后怎么办     1.专家提醒,对乌头碱类急性中毒的急救,目前尚缺乏可靠的解毒药。     2.食用草乌、附子等植物中药材,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停止食用、催吐、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3. 对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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