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拳出击,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十大行动,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穆棱市八面通镇某种子农药商店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化肥案
2022年3月30日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穆棱市八面通镇某种子农药商店经营场所内摆放有①黑龙江某公司生产氮钾追施肥外包装标识标有氮钾追施肥30-0-5 N-P2O5-K2O≧35%,执行标准:GB/T21633-2008 GB/T21633-2020;②北京某公司生产掺混肥料(硫酸钾型)外包装标识标有16-12-18 N-P2O5-K2O ≧36%,执行标准:GB/T21633-2008 GB/T21633-2020。
经查,上述两种化肥外包装标识不符合GB/T21633-2020标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规定,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柳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治安大队对东宁市某保健商店进行检查,现场见到该店销售状元及第、肾宝片、伟哥黄金片、本能、绿色伟哥、速勃延时王、夜狼一号、金枪不倒、冬蟲夏草等保健食品。
经黑龙江省某技术公司检测,状元及第、肾宝片、伟哥黄金片、本能、绿色伟哥、夜狼一号、金枪不倒、冬蟲夏草含有西地那非,检测结果不合格。绥阳人民法院因柳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作出判决。
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宁安市某粮米加工厂生产的食品未标注食品标签案
2022年2月11日,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安市某粮米加工厂日常监督检查,在成品库中发现该企业预包装食品未印有食品标签,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2022年2月21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企业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仍末整改。
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来 源: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