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22年第16号消费提示——冬季聚餐慎饮散装白酒,慎食草乌附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18 00:04:33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754    评论:0
导读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第16号消费提示:冬季聚餐慎饮散装白酒,慎食草乌附子。

  一、消费者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正确选购和饮用白酒。     1.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散装白酒,购买时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不采购、不饮用生产厂家不明、未经登记备案的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2.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不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     3.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严禁采购无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不明、未经登记备案的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白酒及自酿酒用于集体聚餐饮用。     4.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二、草乌、附子不是食品!请广大消费者慎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避免中毒。     1.正确认识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在无医生指导的情况下不要擅自服食,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食用草乌、附子。     2.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1615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