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省局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11月16日,泰安市场监管局在岱岳区举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暨首批食品安全总监任命仪式。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晓东,岱岳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作交流发言;山东亚圣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英雄山中学、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等单位向食品安全总监颁发了任命证书;山东省泰安英雄山中学、山东亚圣食品有限公司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规定》的出台,将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有利于抓住企业关键少数,推动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利于监管触角深度延展,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利于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使命高度,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发展高度,深刻领会出台《规定》的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员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细化落实措施,构建覆盖全过程最严格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装上“红绿灯”。要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制定清单管理、培训考核、保障激励等措施,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相应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监督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更细措施、更实工作、更严作风,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聚焦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关键因素,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三类关键人”,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项重要事”,抓实记录、报告、纪要“三本工作账”,把“四个最严”要求传导到企业、传导到全体从业人员。要把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帮扶企业,共同守护我市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市局食品协调科、特食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主要负责人,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以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