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铁拳”行动第九批典型案例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17 00:04:54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92    评论:0
导读

今年以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重点领域,集中执法力量,加大违法线索排查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重点领域,集中执法力量,加大违法线索排查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九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博望区某卤菜店生产经营使用
  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2022年8月23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博望区某卤菜店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其经营的卤汤使用《火锅底料罂粟壳快速检测卡》进行检测,发现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后立即委托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吗啡、罂粟碱、那可丁项目不合格。     当事人使用罂粟加工食品并销售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安徽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6月15日,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安徽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执法人员检查该公司在拼多多商城开设的网店网页时,发现该网店销售的“老榨坊”纯正菜籽油的商品宣传广告页面显著位置分别标注有“全国食用油加工50强”及“CCTV.央视推广品牌”字样,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及授权证明文件。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9月29日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给予罚款54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执法监督科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1604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