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11月1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8期通告,通报了饮料,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5大类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限值、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宝成分公司销售的金鳟鱼,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志丹县百惠超市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澄城县超明海鲜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汉中乐友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菜豆,1批次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吡虫啉属于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可层间传导,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容易被植物吸收,并在植物体内重新分配,有很好的根部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违规使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广泛用于果树、蔬菜、粮棉和林木病害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菜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菜豆中多菌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是菜农违规使用。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咸阳小可香私家菜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卤牛肉,1批次亚硝酸盐(以NaNO2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渭南市华州区华州君悦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肉丸子,1批次亚硝酸盐(以NaNO2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西安市雁塔区荣玲凉皮店销售的米线,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韩城市锦华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细面,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亚硝酸盐是常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亚硝酸盐作为肉制品护色剂,可与肉品中的肌红蛋白反应生成玫瑰色亚硝基肌红蛋白,增进肉的色泽;还可增进肉的风味和有防腐剂的作用,防止肉毒梭菌的生长和延长肉制品的保质期,长期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餐饮单位自制的熟肉制品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改善产品的色泽、提升外观而违规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餐饮单位自制的米粉制品、餐饮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使用该添加剂。
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丰禾路分公司销售的冰鲜整鸡,1批次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靖边县温农购超市销售的水煮瓜子(炒货),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陵县客都购物广场销售的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汉阴县城关镇惠联购物广场中心销售的标称汉阴县城关镇小当家炒货厂生产的瓜籽,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陵龙泽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泾阳县麦丰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酥麻花,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瓜子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的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5mg/100g。挥发性盐基氮与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有关,是食品鲜度的主要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使食品营养价值受到影响。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可能是食品运输时间过长、温度过高、保存不当所致。
2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2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分别为标称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关中九龙山饮用天然矿泉水,1批次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陕西一群锶享家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溴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规定溴酸盐的检出值应小于0.01mg/L。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时,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盐。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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