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晨硕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山西刀削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腾苑二区5号楼1至2层4)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鸿燕福满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福满楼饺子家常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腾苑二区5号楼1至2层4)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马洒力哈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老马美食;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锦苑六区14号楼1层4-1)餐具、饮具未洗净消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北京八福铁锅炖鱼有限公司(招牌:八福铁锅炖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文华东路10号楼2层201-3)餐具、饮具未洗净消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5.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西三旗餐厅(招牌:必胜客餐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87号2号楼)凉菜间存放食品原料;未建立紫外线消毒灯使用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天通敬羽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兄弟美食城;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东苑三区56号楼16门-1层)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已立案调查。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客如飞小吃店(招牌:酱骨头饺子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东)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小辛庄日兴小吃店(招牌:黄焖鸡;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91号-3〈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昌顺川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昌顺马记烧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文华东路10号楼1层101-3)餐具、饮具未洗净消毒。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0.北京东小口小辛庄满文华商店(招牌:主食厨房;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1.北京半截塔合小吃店(招牌:河南炒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205号院1号〈临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2.北京汤维缘小吃部(招牌:固始鹅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银街市场北〈北京小汤山医院南门往西20米路北侧〉)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3.北京昌阳王淑敏修鞋铺(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村〈阳坊市场停车场南侧自西向东第四间〉)垃圾桶无盖;粗加工水池混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