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对经营销售水产品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 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
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针对加工、制作渔获物的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不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文件,确保原料可追溯。
强化执法环节查处力度。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虚假宣传“长江鱼”“野生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水产经营户及餐饮服务单位等宣讲“十年禁渔”政策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形成全民参与,支持禁捕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336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793户次,检查商超4597户次,餐饮单位8425户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759家次,监测电商平台30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5条,立案1件。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监管职责,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坚决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