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德州市开展全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创新试点,德州市成为全省获批开展此项试点的两个市(德州、淄博)之一。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不清晰、主体不明确、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难题,聚焦食品批发商、食品经营户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开展了“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示范仓库1234管理标准”“农村食品示范店五项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红黑榜公示制”等监管机制创新,走出了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新路子,得到国家总局、省局的充分肯定,为我市获批开展全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创新试点奠定了基础。
此次试点将围绕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食品“来源清楚、储运可控、经营规范、去向可追”的全链条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坚持风险管理、预防为主原则,查找和梳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突出农村地区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企业、食品批发经营者、食品经营店(含供销系统规范直营店、网络电商)、发展农村食品配送的食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类重点主体,完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部门间相互协作能力、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构建一个相互配合、补充的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试点要求,开展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针对性、可行性强的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及时评估试点效果,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德州经验”,有效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题,为全省、全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趟出一条科学、高效、规范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