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刚发布关于进口越南鲜食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据此,自11月8日起,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香蕉可出口到中国。
该公告称,进口越南鲜食香蕉植物检疫要求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的规定提出的。
据此,被允许进口的越南鲜食香蕉(学名Musa spp.,英文名Banana),仅限开花后10—16周内采收的未成熟且果皮未开裂的青香蕉,产自越南香蕉产区。
输华果园、包装厂须经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备案,并由中国海关总署和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
在每年出口季前,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应向中国海关总署提供注册名单,经中国海关总署审核批准后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
越南输华鲜食香蕉需要满足果园管理、包装厂管理、包装要求、出口前检疫等规定,并获得相应植物检疫证书。香蕉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相关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市场对进口香蕉的需求不断攀升。目前,菲律宾、柬埔寨、厄瓜多尔是中国进口香蕉的主要来源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