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广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在全国排名提升11位,得到国务院食安办通报表扬。
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见效
自治区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职责分工安排》等文件。编制实施《广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部署推进7大重点任务、43项重点项目、8项重点工程,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覆盖率达100%,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乳制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立率达100%。
评优评先激励担当
2021年
6个集体、11名个人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称号。
2022年
组织开展“广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共表彰100个先进集体、599名先进个人。
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建立最严谨标准
三年来,全区共立项制定柳州螺蛳粉、六堡茶、金花茶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35项,现行有效的农业地方标准1250项。
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源头治理环节
在全区7个设区市中14个县(市、区)的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区开展重金属污染修复等试点工作,开展新农药试验示范和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示范试验任务83项。
食品生产环节
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
食品销售环节
全区8464个冷库纳入“八桂集中仓”监管,处置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广西应急事件88起;全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100%。
食品餐饮环节
全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100%,自查率100%。
特殊食品环节
实现特殊食品和食盐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100%。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持续组织开展“昆仑”“铁拳”行动,共查处食品类案件4.12万件,移送司法机关197件;侦破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6人;全区法院共受理食品类案件157件,判决生效187人。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印发自治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各设区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评议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坚持综合防治,实现全程风险严控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聚焦校园、农村、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全力做好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现“零事故”“零投诉”目标。开展小作坊花生油、鲜湿米粉、蔬菜干制品等五类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及时化解高风险食品安全隐患。2022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共检查市场主体50.38万户,发现问题3.42万个,均已按要求完成处置。
强化监督抽检,严格按照“四统一”要求,科学制定抽检计划,细化区、市、县三级分工,明确各级抽检重点,统筹部署全区抽检工作。三年来,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投入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3.5亿元,完成食品抽检56万批次,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稳定在98%以上,全区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平均达到5.7批次/千人,超额完成4批次/千人的刚性目标任务,实现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全覆盖、34大类食品全覆盖、在产企业全覆盖。
坚持管服并重,助力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缩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审批时限,按法定办结时限统一缩减50%。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行28类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区范围内试行8类低风险食品“先证后审”的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推动品质提升。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3.73万家,较“十三五”初期增加了12.36万家,增幅22.97%,共获得有机产品证书425张,294款特色食品通过香港优质“正”印认证。全区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达到165个,排全国前列。评选发布“广西好嘢”品牌285个,产业产值超千亿元。连续4年召开全区地方特色食品质量安全与产业发展现场会,举办广西特色食品博览展销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跟踪专项行动
加大对地方特色食品和高风险品种监测力度。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全区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3年实现负增长。
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区2.27万家学校食堂全部获得食品经营许可,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严厉查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无”“山寨”等违法行为。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全区餐饮主体“明厨亮灶”17.1万家,“色标管理”8.38万家。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开展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责令1658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整改。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创建15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共推出41个“广西好粮油”生产企业、101个品牌产品,其中10个产品获评“中国好粮油”。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南宁海关缉私局累计立案查办冻品走私610起,涉案冻品8230余吨。
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玉林市、梧州市等5个城市正积极创建国家示范城市,9个城市、13个县份获得自治区级示范市、县命名授牌,10个县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