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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公告废止「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9 00:04:04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09    评论:0
导读

2022年11月8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2631号公告,公告废止「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并自2024年1月1日生效。

     2022年11月8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2631号公告,公告废止「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并自2024年1月1日生效。     原「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规定,将纳入「健康食品应加标示事项」修正规定,爰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办理废止。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网站客服。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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