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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2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等8大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4 00:04:10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818    评论:0
导读

11月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通告,通报了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8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等问题。

   11月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通告,通报了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8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等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芳蔬菜经营店销售的油麦菜,其中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乳山市金谷园农产品批发市场赵风富销售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众应水果批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桃,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陵城区博顺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桓台县柳湘美食园销售的鲤鱼,其中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淄川区司继安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茼蒿,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市南区万惠家超市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齐河县济北郡壹加壹综合商店销售的土豆,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海市龙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尖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官寺市场狄敏销售的茄子(线茄),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商河县菜顺顺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阿维菌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地西泮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长期食用地西泮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瓜类蔬菜(节瓜、苦瓜、丝瓜、冬瓜、南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核果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和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2mg/kg。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蓟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张店区科苑办事处迎春街4甲5号伊飞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向日葵超市(东营)有限公司销售的熟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布瑞斯克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长葛市港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酥(生产日期/批号:2022/2/13,规格型号:500克/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城区佳润食品厂生产的营养油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清市青年路刘斌香酥油条店加工的油条(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腐竹类中不允许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亚硝酸盐是一种具有护色和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亚硝酸盐作为护色剂,可以使肉制品呈现鲜艳、美好的颜色,同时还具有防腐作用,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长期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肉制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在酱卤肉制品类中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招远市昊轩烘焙坊生产的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陵市乐客多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焦作市怡园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砖(牛奶味雪糕)(生产日期/批号:2022/5/4,规格型号:45克/盒),其中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和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且能提供能量。《冷冻饮品 雪糕》(GB/T 31119—2014)中规定,清型雪糕的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0.8g/100g。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日照市东港区东港区真善干海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为连云港宏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寿司海苔(生产日期/批号:2022/4/1,规格型号:8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莒县登科馅饼店使用的自消毒大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中规定,即食藻类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3×104CFU/g。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芝罘区蓁山市场王峰销售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邑市都昌街道慧丽水产店销售的螃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     铬是天然存在于岩石、动植物和火山土壤中的一种常见元素。自然过程或铬酸盐生产、镀铬和皮革鞣制等人为活动使铬主要以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化合物形式释放到环境中。长期食用铬含量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中铬(以Cr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为新泰市楼德镇常家油坊加工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复检结果:阿维菌素||0.16||mg/kg||≤0.05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地西泮||0.8||μg/kg||不得检出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氧乐果||3.48||mg/kg||≤0.02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铬(以Cr计)||0.80||mg/kg||≤0.5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镉(以Cd计)||1.1||mg/kg||≤0.5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蛋白质||0.58||g/100g||≥0.8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甲拌磷||0.070||mg/kg||≤0.01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02||mg/kg||≤100 复检不合格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7.xlsx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7期(总第3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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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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