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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江西通报十起典型案例 涉及食品领域2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3 00:03:58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04    评论:0
导读

2022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现将第八批10个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2起。

  2022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宣称“减肥”“壮阳”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制售翻新“黑气瓶”、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等十类违法行为。依托“铁拳”机制,深化开展打击整治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未按注册配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商品过度包装,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儿童用品产品质量问题,疫情期间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和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有关涉老相关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打造江西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现将第八批10个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2起如下:     九江市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瑞昌市双汇冷鲜肉专卖店经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进口食品案     2022年6月,九江市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昌市双汇冷鲜肉专卖店经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7日,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瑞昌市双汇冷鲜肉专卖店经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进口食品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7日购进进口帕特尔冷冻猪脚圈50件,产品外包装上未标溯源码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案值10500元。当事人经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进口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规范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是保证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重要手段。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食品标签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正确选购标签符合规定的产品,促进市场流通食品标签内容准确、规范、合法。     宜春市万载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万载县超凡网咖龙湖分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2022年4月,宜春市万载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万载县超凡网咖龙湖分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扣押无证经营的食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7日,万载县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反映万载县超凡网咖龙湖分店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开设一奶茶店,在其库房货架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工作人员均未办理健康证,也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万载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牢抓住食品安全这根红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稿 源:省局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局)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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