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重点典型案件。现将第一批民生领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案
当事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固体饮料)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用于非法生产的原料白糖、糊精、固体饮料、全自动包装机、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等;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