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一食肆经营者因没有妥善贮存未加掩盖的食物,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二十一天。
该食肆名为「新瑞兴烧味」,位于深水埗顺宁道277A号地下及永隆街7号地下,由今日(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食肆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在二○一六年十二月至今年八月期间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九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须先后停牌七天及十四天,并连续执行。」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